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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瑞彪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保定市满城区瑞彪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法规要求,保定市满城区瑞彪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在竣工后进行了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本报告旨在全面记录监测过程、结果及环境合规性评价,确保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一、项目概况
保定市满城区瑞彪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位于满城区,主要从事果脯食品的生产与加工。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设计年加工水果原料1000吨,生产果脯产品800吨。项目于2023年6月完成建设,并于同年7月进入试生产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项目需在竣工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以评估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保护监测内容
本次监测涵盖了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关键环境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1. 废水监测:重点监测生产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物(SS)等污染物浓度,确保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要求。
  2. 废气监测:对果脯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及粉尘进行监测,主要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进行评价。
  3. 噪声监测:在厂界四周布点,监测昼间和夜间噪声水平,确保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4. 固体废物监测:评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果皮、果核等固体废弃物的分类、贮存和处理情况,要求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三、监测方法与标准
监测工作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执行,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进行采样和分析。监测周期为2023年7月至8月,共计进行3次现场采样。监测标准严格遵循中国现行环保法规,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四、监测结果与分析

  1. 废水监测结果: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COD平均浓度为80mg/L,BOD5为20mg/L,SS为30mg/L,均低于排放标准限值(COD≤100mg/L,BOD5≤30mg/L,SS≤70mg/L)。结果表明废水处理系统运行有效,未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2. 废气监测结果:锅炉废气中SO2排放浓度为150mg/m³,NOx为200mg/m³,颗粒物为20mg/m³,符合排放标准(SO2≤200mg/m³,NOx≤300mg/m³,颗粒物≤30mg/m³)。粉尘控制设施运行良好,无超标现象。
  3. 噪声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5dB(A),夜间为45dB(A),均低于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未对居民区产生显著影响。
  4. 固体废物处理:果皮、果核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后,部分用于堆肥资源化利用,其余交由合规单位处理,无违规排放情况。

五、环境保护措施评价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取了多项环保措施,包括安装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净化装置和噪声控制设施。监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标,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同时,厂区实施了绿化工程,种植树木以改善微气候,体现了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

六、结论与建议
综合监测结果,保定市满城区瑞彪果脯厂果脯加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议企业持续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并探索更多资源化利用途径,如将果皮废弃物转化为生物质能源,以进一步提升环境绩效。

本报告作为项目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已提交至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未来,企业应继续秉承绿色发展理念,确保长期环境合规。

更新时间:2025-10-29 21: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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